第一部分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概况: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市委宣传部现有工作人员18人,行政编10人,事业编4人,工勤编1人,退休人员11人,社会聘用人员3名。
一、主要职能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系市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属党政机关,部机关设办公室、理论科、宣传文艺科、文明办、新闻科和网宣办,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负责制定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协调、指导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和各级党委宣传思想工作,负责做好调查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督促各新闻单位遵守党的宣传纪律,把握舆论导向。从宏观上指导和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市广播电视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文联等单位,协助管理市新华书店。
3.负责指导全市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开展各种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
4.和市委组织部共同抓好党员教育工作,编审党员教育材料。组织或指导宣传文化系统以及市直各单位经常性的开展宣传文化活动。
5.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的对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新闻事件的发布以及审批工作。对口协调接待媒体记者来沅采访工作安排。承办对外宣传品的审批制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6.负责全市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加强网络服务管理;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组织策划网上重大宣传活动;对涉沅网上舆情进行监测、收集和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监促指导相关单位处置网络舆情。
7.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省、市文明单位的上报、复核和本市文明单位的创建、评比工作。
8.负责全市新闻工作者和企事业单位政工干部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政研会相关工作。
9.负责做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导读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只有部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663.2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92万元,减少12.12%。主要原因是第二届洞庭湖生态文化旅游节相关宣传费用统一经过财评评估后,在市文体广新局报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56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5.34万元,比上年增加16.54%。占本年总收入96.57%。其他收入19.35万元,比上年减少91.24%。占本年总收入3.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2.15%。项目支出326.2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7.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3.9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0.16万元,增长20.64%。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新媒体建设开支和其他专项宣传费用、群众文化活动开支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03万元,增加23.4%。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新媒体建设开支和其他专项宣费用、群众文化活动开支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1.7万元,占77.4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0万元,占20.19%。住房保障支出13.01万元,占2.3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9.93万元,支出决算为54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8%。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工作开展中工资进行了一次大幅度调资、新增了新媒体建设开支和其他专项宣费用、群众文化活动开支等。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97.91万元,比上年增加41.75%。商品和服务支出34.76万元,比上年增加296.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比上年减少72.42%。项目支出30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85%。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66万元,比上年增加10.87%。其他资本性支出7.14万元,比上年增加10.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15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2.5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51批次2237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2.67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经济性方面。2018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其中:公务接待费12.53万元,全部控制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专项支出按财政部门下达的计划实施,全年没有项目超支。
效率性方面。努力提高新媒体管理规范化水平,完成了《沅江新闻网》、《沅江手机报》全面升级改版,创办了《沅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传播了沅江正能量,受到各部门及人民群众的好评。
有效性方面。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部各项工作成效上,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整合全市新媒体力量,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政策及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支出在满足了部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新媒体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在专项资金组织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内部实现了专项资金统一归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制订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出差审批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我们的3个新媒体由市委宣传部直接负责管理和日常运行,具体由新闻科、网宣办8名工作人员完成。依托湖南红网的技术和力量,沅江新闻网(红网沅江分站)于2012年11月上线运行,是沅江唯一的新闻发布网站。沅江手机报于2012年12月开通,是我市和掌上红网共同开发的一份图文并茂的“电子党报”,目前有6万用户。“沅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创办于2016年11月,是沅江市委市政府唯一官方微信平台,关注数已达5万,权威性和认可度极高。2016年来,我们按照以沅江新闻网为核心,以沅江手机报、沅江发布为两翼的“一核两翼”模式探索发展新媒体,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3个新媒体发展形势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4.76万元。比2017年增加25.99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_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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