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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告

编辑:redcloud 2018-10-23 11:39:4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鼓励和引导全市各行各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根据2018年9月20日沅江市第九次 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沅政发[2017]9号)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启动首届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沅江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每2年一次,设“单位”和“个人”两类奖项。其中:

(一)单位奖:授予在沅江市境内登记注册纳税、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沅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单位。获奖单位每届不超过4个,达不到条件可空缺。对获奖单位发放证书、奖牌(奖杯)和6万元奖金。

(二)个人奖:用以表彰为沅江质量管理、质量强市和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获奖个人每届不超过4人,达不到条件可空缺。对获奖个人发放证书和5000元奖金。

二、评审标准

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附件1)、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件2) (以上标准如有新的版本,则以最新版本为依据)、《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附件3)、《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附件4)。

三、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为质量管理、质量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市各类企业及个人均可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鼓励为提升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一线员工和质量管理人员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

四、申报材料

(一)单位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附件5)。推荐部门应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单位概述。内容要求详见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领导、战略、顾客市场、资源、测量分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7个方面入手,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在3万字左右。

4.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单位经营资格证书、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近3年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5.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本组织近3年的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报告。

以上申报材料中1、2、3项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或邮件发送,Word版);4、5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二)个人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附件6)。推荐部门应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自我简介。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质量工作主要业绩。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8000字。

4.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活动)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中第1、2、3项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U盘或邮件发送,Word版);第4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五、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沅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沅江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以核实。申报期截止后,评审办将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修改材料。

(二)推荐。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评审办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四)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再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提出拟获奖单位和个人候选名单。

(五)审定、公示。沅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将召开专门会议,审定拟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根据社会公示意见,提出首届沅江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上报市长批准。

(六)批准、通告。经市长批准同意后,印发沅江市市长质量奖表彰通报,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提请市政府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奖牌(奖杯)和奖金。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市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满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自愿申报,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3.市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直接到评审办领取。

4.联系方式

沅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沅江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地 址:沅江市经济开发区状元路1号沅江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510室)

邮 编:413100

电话(传真):18273735339

联 系 人:喻洁

电 子 邮 箱:972939643@qq.com

附件1: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附件2: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附件3: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附件4:沅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5:申报表-单位

附件6:申报表-个人

沅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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