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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两委” “八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编辑:redcloud 2017-02-17 17:36:24

1.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3.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4.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

5.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6.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

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

8.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摘自湘办发〔2016〕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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