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湘潭市“7.10”重大校车安全事故的教训,沅江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校车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迅速行动,严格落实安全工作措施,掀起校车安全管理高潮。
一是通报“7.10”事故。“7.10”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各中队、所及全体民警,增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危机感、责任感、紧迫感。各中队迅速对暑假期间仍在上学的学校、幼儿园用车接送学生幼儿的情况进行摸排,加强安全监管。
二是周密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门召开队务会,研究部署学生交通安全及校车管理工作会,所有班子成员和各中队、所负责人参加。学习了总队、支队有关文件,联系“7.10”事故查找管理漏洞和工作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制定校车整治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加强横向纵向联系。分别与学校、幼儿园和有关运输企业加强了衔接,对下学期将参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摸底,逐车逐人建立台帐。对车辆、驾驶人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未按期检验、未依法投保(含座位险)的车辆,驾驶人未满三年驾龄、在任意记分年度内有记满12分记录及发生过死亡事故的驾驶人一律不准参运。并向市人民政府和校车办提交了建议,提请市政府和校车办尽快成立校车公司,实行专营和统一规范管理。
四是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查漏补缺,制定了设施建设方案,将在8月20日前全部补充完善到位。
五是对校车及学生用车坚持逢车必查,分别建立检查台帐和处罚台帐。并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倡导市民和学生家长举报校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是大力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宣传工作。由各乡、镇、场、街道校车办组织驾驶人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通民警与驾驶人面对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自律意识。
来源:沅江市交警大队
作者: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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