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
沅宣字〔2013〕10 号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沅江市首届“洞庭新闻奖”评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组(党委、工委),垂管单位、驻沅单位、副科级独立二级机构和相关企业党组织:
现将《沅江市首届“洞庭新闻奖”评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评奖资料报送工作。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
2013年10月16日
沅江市首届“洞庭新闻奖”评奖实施方案
为做好首届“洞庭新闻奖”的评奖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沅江市“洞庭新闻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沅办字〔2013〕37号) 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 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20个):在中央、省级、地市级及我市主流媒体和其他媒体刊播的影响力大、质量高的凝聚正能量的新闻作品。
1.特别奖(1个):在《人民日报》头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刊播或在中央级主流刊物头版等显著位置刊发的优秀稿件。
2.一等奖(3个): 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栏目刊播稿件;《湖南日报》头版头条、湖南卫视新闻联播重头稿件;《益阳日报》头版头条及其他媒体刊播的影响力大的精品力作。
3.二等奖(6个): 在中央、省级、地市级及我市主流媒体刊播的影响力大,质量高的新闻作品。
4.三等奖(10个): 在各类媒体刊播的有一定影响力、质量较高的新闻作品。
(二)个人奖(47名): 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记者、编辑制作、播音员、主持人、新闻通讯员、网评员等人员,其中记者10名、编辑制作5名、播音员1名、主持人1名、新闻通讯员20名、网评员10名。
基本条件:所推荐的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须在本新闻单位有1年以上从业经历,记者、通讯员年度内须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0篇以上,我市媒体发稿20篇以上,网评员需在各大网站正面跟(发)帖30条以上。
(三)栏目奖(5个):域内媒体设置的优秀栏目。
基本条件:所推荐的栏目必须是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的深度系列报道或群众喜爱的系列节目,具有宣传面大、影响力深,受众面广等特点。
(四)组织奖(10个):接待大型采访报道团、服务媒体记者等成绩突出的单位。
基本条件:全年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在中央、省级、地市级及我市主流媒体发稿20篇以上;接待中央、省级、市级媒体采访团2次以上,全面完成了采访接待任务;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且没有重大负面舆情发生。
二、资料报送
(一)作品奖
1. 特别奖: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一、二、三等奖参评稿件,每个单位报送数量不超过2篇(条),市直各新闻单位报送不超过10篇(条)。
(二)个人奖:
符合条件的优秀个人,每个单位推荐1人,市直各新闻单位每系列推荐不超过2人。
(三)栏目奖:
符合条件的优秀系列节目和深度系列报道,市直各新闻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
(四)组织奖:符合参评条件的单位均可自行申报。
三、其它要求
以上各项奖的申报,以各级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为主,参评稿件发表时间须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之间,参评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电视类稿件还须提供播出单位出具的播发证明或录制光盘等,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好参评、材料的报送工作,所有参评稿件及相关材料,要在2013年10月23日前报送纸制版和电子版至市委宣传部新闻科。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刘洪 2731668 15173763330
地 址:市治大院721室
附表(点击下载)
1. 沅江市首届“洞庭新闻奖”作品奖申报表 upload/news/201310/20131017032240902018.doc
2. 沅江市首届“洞庭新闻奖”个人奖申报表 upload/news/201310/20131017032433766108.doc
3. 沅江市首届“洞庭新闻奖”栏目奖申报表 upload/news/201310/20131017032500218068.doc
4. 沅江市首届“洞庭新闻奖”组织奖申报表upload/news/201310/20131017032530180434.doc
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
2013年10月16日
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沅江市委宣传部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