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嫌疑人陈利已被沅江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部交管局部署的集中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专项行动1月1日开展以来,沅江交警大队已成功侦破的三起重大逃逸事故。
2013年1月23日10时30分,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驾驶人陈利驾驶湘B33648大型油罐车,从沅江市南大膳镇沿县道004线驶往大通湖区途中,在义南村南湖桥路段与五副坝村村民吴某驾驶的一台豪门无牌两轮摩托车同向行驶相碰,吴某被当场撞死。事故发生后,陈利驾车逃离现场。
由于当日大雾,能见度非常低,可视距离只有4-5米,直到事故发生半小时后群众发现死者尸体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现场勘察,初步判断为交通肇事逃逸案,遂向沅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转警。二中队在出警的同时,立即向分管副大队长陈铮报告了简要案情,紧接着,陈铮和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胡志勇、民警龙忆山赶往事故现场。由于天气原因,二中队副中队长吴柏军等人和陈铮等人赶到现场时已是午饭后,事故现场被破坏,除摩托车碎片外,没有留下其他任何有价值的遗留物。现场勘查结束后,忘记了还没有午餐,便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当日,大队主要领导决定成立了由陈铮任组长的专案组,胡志勇、吴柏军、龙忆山为专案民警。专案组废寝忘食,昼夜奋战,但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直接目击证人,加上事故发生时特殊的天气状况,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将重点放在县道004线南大膳镇至五门闸路段公路沿线。经走访群众,得到线索,事故发生时,有一台大型油罐车从南大膳镇方向驶往北大方向(原北大乡)。于是,专案组将排查重点放在油罐车,通过机动车信息管理系统和安监部门的有关材料,对辖区油罐车进行了全面排查,但排查结果却一无所获。案情分析会上,专案组决定将排查范围扩大到周边的大通湖区和南县、华容。经全面排查,将着重点落在大通湖区北洲子镇陈利的湘B33648大型油罐车。通过直接与陈利正面接触,陈利自己交待事故发生当日确实开车经过了事故地点,但矢口否认发生过交通事故。由于没有直接目击证人,只有人看到过印有“爆”的罐体车,在事故路段经过,仍无法确认该车为肇事车辆。便请刑侦专业技术人员提取了嫌疑车辆的痕迹与摩托车上遗留的痕迹进行比对,经初步鉴定基本相吻合,坚定了办案民警的信心,并将有关痕迹送省级司法痕迹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鉴定结果相吻合。依法传唤陈利后,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陈利表示依法接受处理。陈利低下了悔恨的头,留下了悔恨的泪。
来源:沅江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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