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6月份(截至15日止),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1787起,比上年同期增长14%;上报交通事故18起,死亡4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115900元。事故四项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报事故上升8%,死亡人数上升25%,受伤人数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0%。发生逃逸事故4起,侦破3起,逃逸事故侦破率75%。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及群死群伤恶性案件。上述情况表明,2013年上半年总的交通安全形势基本平稳。现对2013年上半年总的交通安全形势作以下客观分析。
一、事故基本情况分析
(一)肇事车辆类型分类分析:上报事故涉及肇事车辆54台,其中:大中型客车1台,小型客车16台,大中型货车5台,小型货车2台,摩托车26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5台。上述情况表明,小型客车、摩托车肇事的比例较大,大中型客车和大中型车肇事的比例较低。在这些肇事车辆中,无牌无证摩托车占60%以上。这些情况说明小型客车(私人小汽车)和无牌证摩托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大,无牌证摩托车整治和私人小汽车的安全管理是今后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
(二)肇事责任者基本情况分析:这些交通事故涉及54名肇事责任者,交通方式都是驾驶机动车,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42人,其中有1人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相符,12人无机动车驾驶证。肇事责任者平均年龄31岁,平均驾龄3.8年。这些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相撞的有2起,非机动车和行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2起。这说明,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摩托车)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必须纳入下半年交通安全秩序整治的重点。
(三)肇事车辆技术性能分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要求,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肇事车辆进行了技术鉴定,大部分汽车技术性能过关,但有3台小客车、14台摩托车(含无牌车)、2台三轮汽车均未按期检验,安全技术性能也不符合要求。这说明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管理必须作为事故预防的源头管理措施。
(四)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分析:18起交通事故有8起发生在白天,10起发生在夜间。而白天发生的8起交通事故中,早晨和中午时段有6起,从这几起事故分析,疲劳驾驶的可能性大。而夜间发生的事故比白天发生的事故多,午夜后发生的事故也较多,除夜间行车视线受到一定影响外,也不排除疲劳驾驶的可能。因此,疲劳驾驶应继续作为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之一。
(五)交通事故发生路段分析:事故中分布情况分布如下, 1起发生在城区,13起发生在省道204线,4起发生在县乡公路。上述情况表明,省道204线是事故多发路段,这充分说明了主干道交通安全管理仍然是重中之重。当然,县乡公路也不能忽视,加强对省道204线的交通安全管理应作为下半年事故预防的重点来抓。
(六)交通事故发生气候分析:18起交通事故中,有7起发生在阴雨天气,11起发生在晴天。这说明在气候正常的情况下,驾驶人也容易放松安全警惕,特别是高温气候下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七)肇事车辆投保情况分析:54台肇事车辆只有35台车辆投保(包括 “交强险”、“三责险”和其他商业险),19台未投保,主要是摩托车。由于部分肇事车辆未投保,部分交通事故伤者救治费用、死者的赔付费用很难到位;同时,极易引起不稳定因素,主要原因就是肇事责任者赔付能力差。因此,机动车强制保险是交通管理绝不能忽视的问题。
(八)重大交通事故特点分析:3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在省道204线,1起发生在县道,事故时间分别在早晨和夜间。这几起事故均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有关联,其次是会车超车的问题比较突出。另外,行人临车横路和机动车避让行人措施不力也是诱因。
(九)逃逸事故共性特征分析:4起逃逸事故均发生在夜间,从主观上分析,交通肇事责任者职业道德差、渺视法律、恐惧心理、侥幸心理是主要原因。从法律层面上分析,刑法对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偏轻、司法部门惩处力度不够是逃逸事故滋生的温床。从预防和管控措施方面分析,一是硬件设施溃缺,公路电子卡口缺失、性能不良、查缉布控平台的效果和利用率不高。二是无牌假牌车辆多,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多,一旦这些车辆肇事便于逃逸。三是侦破打击力度不够,由于基层交警部门受警力经费、技术方面的影响,预防和侦查工作机制、快速联动机制难以实施。四是少数群众缺少正义感、责任感,防范意识不强,没有形成群防群治的体系。
二、事故成因分析
从今年上半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基本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所有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当事人的交通安全法律观念、安全意识有很大的内在联系,绝大部分是由于驾驶人交通违法引起的。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是超速行驶、占道会车、行经交叉路口不减速让行、前车与后车没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载人、无证驾驶和无牌车辆上路行驶。其次,行人横路时不注意过往车辆,临车横路等。但是,机动车超速行驶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80%以上的事故与超速行驶有关。
三、事故特点分析
今年上半年在事故预防工作方面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加大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强化源头管理和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深化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交通违法,道路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安全秩序乱源和安全隐患。从上半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综合分析:从主观方面讲,一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律观念淡薄,安全防范意识差,交通违法现象严重;以重大交通事故为例,大部分与超速行驶有关联;以发生在城区的1起事故为例,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减速让行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以发生在县乡公路的1起重大事故为例,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与事故发生有很大的关联;而无证驾驶摩托车和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根本原因。另一个方面是管理上存在着薄弱环节,如专业运输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不到位,路面行车秩序管理还有漏洞,监控机制不够完善等。从客观方面讲,与交通环境、交通元素、道路通行条件、气温气候也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如省道204线赤山二级公路段,手扶拖拉机运载物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连续引发了2起事故;夜间汽车与无尾灯的拖拉机追尾相撞的事故,支路车辆与干道车辆会车相撞事故(缺乏停车让行警示等标志)就是最好的佐证。
四、下半年事故预防对策
在事故预防工作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是切实可行的,也是行之有效的。如将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作为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来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联动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开展“四反两打”和货车整治,深化“三超一疲劳”和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强化客运车辆、运危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积极探索和改革路面勤务机制。从而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整体平稳势头。但目前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事故预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有待进一步加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以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联动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特别是公路沿线村民、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着力抓好营运驾驶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同时,要确保“十二五”普法规划中的交通安全教育不走过场,努力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法律观念、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继续抓好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措施的落实。结合辖区实际和交通特点,进一步改进重点车辆监管机制,推进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路面勤务机制改革,全面实行“三包”责任制。在加强路面日常勤务的同时,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减少交通秩序乱源。
(三)以创建平安畅通乡镇为载体,深化“平安摩托”专项行动,加大农村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并突出农村短途客运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载客营运,净化交通元素。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管理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全面铺开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建设。
(四)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机制。突出省道204线和县道008线、009线安全隐患的治理。要针对乡村公路硬化改造时留下的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道路建设同步,全面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五)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30号文件)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研判机制,加强事故预防对策研究,不断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来源,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来源:沅江市交警大队
作者:邬振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