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垂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文化强市步伐,进一步激发基层群众的文化热情,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决定以“欢乐潇湘 放歌洞庭 幸福沅江”为主题举办全市歌手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歌曲要求
歌曲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具有现代特色,歌唱改革开放,歌唱社会主义,歌唱共产党,歌唱家乡巨变。演唱形式以独唱、二重唱、小组唱为主。
二、报名要求和方式
1.参赛者年龄必须在12岁以上(含12岁)。
2.报名时请带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3.初赛时,各乡、镇、场、街道办报名参赛人数不得少于6人,市直局以上单位、垂管单位、驻沅单位最少要推荐1—2名歌手参加市区组织的初赛。
4.各乡、镇、场、街道办报名具体由宣传委员负责,市直参赛选手可直接到电视台报名,参赛选手自备伴奏音乐。乡、镇、场把报名选手的详细内容(报名花名册、伴奏音乐)发至大赛组委会Q734217245 邮箱。
5.四季红镇、阳罗镇、草尾镇、黄茅洲镇、南大膳镇限7月25日报名结束。7月26日请把报名花名册及伴奏音乐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茶盘洲镇、泗湖山镇、共华镇、南洞庭苇场、南咀镇、新湾镇、三眼塘镇、万子湖乡限8月1日报名结束。8月2日请把报名花名册及伴奏音乐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市直各单位的参赛选手于8月8日结束报名。
三、赛事安排
时间 |
赛场 |
参赛单位 |
备注 |
7月28日 |
草尾镇 |
四季红镇、阳罗镇、草尾镇、黄茅洲镇、南大膳镇 |
初赛:参赛选手上午9点抽签,下午2点正式比赛 |
8月3日 |
共华镇 |
茶盘洲镇、共华镇、泗湖山镇、南洞庭苇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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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 |
三眼塘镇 |
南咀镇、新湾镇、三眼塘镇、万子湖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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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
市区 |
市区初赛 |
地点待定 |
8月11日 |
地点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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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 |
8月25日 |
地点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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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3000元
三等奖4名 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奖金500元
组织奖4个 奖金500元
二、其他要求事项
1、各参赛单位要组织拉拉队及观众观看,不得少于50人。
2、承办赛事的乡、镇,要提供比赛场地以及其他服务项目。
3、广播电视台全程录制,保证播放效果。
4、参赛选手必须化妆、穿戴整齐,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
5、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2732233
联系人:朱丽 王莹
沅江市委宣传部
2013年7月16日
附:
“欢乐潇湘 放歌洞庭 幸福沅江”电视歌手大赛报名表
姓 名 |
出身年月 |
性别 |
歌曲名称 |
选送单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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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