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公安局纪委积极探索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办法与途径,通过建立“问计于民,外评内考,风险评估,跟踪问效”四位一体的考廉体系,对各所队室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考核,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问计于民,科学设定考核标准
为全面公正客观地体现被考核对象情况,本着“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原则,把实效性和操作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沅江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开辟信访、新闻媒体等诉求通道,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座谈会、警民恳谈会、“一村一警”活动等形式,采取电话、电子信箱、短信、书信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拟制成调查提纲,发放问卷20万张在全市开展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同时对各所队室科学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十个方面的内容,即:是否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工作和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违反财经纪律,是否直接分管人、财、物,是否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谋取私利,是否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是否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及违规装修办公用房,是否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是否参与赌博,是否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是否有腐化堕落行为。对这十个方面进行量化和细化,不能量化和不宜量化的内容,实行“零指标”管理,并制定考核方案和考评细则,以确保对各单位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二、外评内考,综合评定履廉实绩
按照《沅江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我局成立了由局纪委牵头,从监察室、政工、执法监督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小组。副局长、纪委书记江慧亲自带领考评组深入全市17个行政派出所和机关各队室进行考核。考评组严格遵循“一把尺子、一个标准”的原则,采用“看、听、查、访、考、评”的办法,综合评定各单位班子成员的履廉实绩。“看”:看职责、制度和廉政档案是否健全。“听”:召开述职述廉报告会,听各单位述职述廉情况;与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个别座谈,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是否分解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个人对局党委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意见和建议。“查”:各单位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日程,是否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访”:访人民群众,是否对公安队伍满意;访普通警察,是否听到和看到各单位班子成员有不廉洁自律的行为;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是否对公安民警进行过党风廉政监督。“考”:考核《党内监督条例》、《沅江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知识。“评”:个人自评、下级测评、同级互评、上级考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点评。通过规范考评程序,克服了以往多个考评组对考评尺度掌握不一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考评过程的公正性。
三、风险评估,建立三级预警机制
根据考评结果,将各所队室履廉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状态、原因和产生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市局出台了《廉政提醒谈话实施办法》,对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黄色提醒、橙色警示和红色诫勉的“三色预警”方式,对其进行廉政提醒。黄色提醒主要是发送廉政短信、进行警示、告诫、提醒;橙色警示主要是设置警戒线,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实施跟踪监督,使之及时改错;红色诫勉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群众意见大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重点预警。为将廉政风险降低到最低,我局出台了“六项措施”。一是立足于多方监管,及时将重要的廉情预警信息向上级纪委部门通报;二是立足于事前防范,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需要预警的单位和个人,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提醒和告诫;三是立足于动态监督,对发现有苗头性的问题,或在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决策失误和苗头的,或警示告诫后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四是立足于保护挽救,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纪,情节轻微,不够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或党员干部个人不够纪律处分的,进行批评训示,强制纠错,责令改正;五是立足于教育本人,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构成违纪的,按照党内法规、行政法规严肃查处;六是立足于全警警示,对实施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后,相关单位和个人仍不及时、主动整改或纠错,局纪检监察依纪严肃处理,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跟踪问效,健全廉政监管措施
对有苗头性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廉政教育,使其不想违;通过制度完善,使其不能违;通过有效监督,使其不敢违。一是抓思想引导,坚持用典型教育人。一方面用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爱民模范何军、全省优秀青年卫士冷劲、全省劳动模范蔡靖宇等典型事迹和时代精神进行示范,一方面将民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编撰成《警醒》一书发放到民警手中,为局领导和各所队室订阅《中国监察》和《中国纪检监察报》。二是抓行为规范,坚持用制度约束人。进一步健全了多项监督制度。即:领导干部述廉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提拔任用监督制度,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制度,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物监督和审计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责任倒查制等制度。三是抓跟踪监督,坚持用真情关爱塑造人。按照质量管理理念,把监督的重心和关口前移,实行“三个一律”。即:对提拔任用干部一律由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审核把关;对更新公务用车一律由监察部门审查把关;对采购的大额项目一律由监察部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在基层所队设立党风廉政观察员,直接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情况;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察问效;落实“一岗双责”,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公开曝光,逐步建立了“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廉政监督网络。
来源:沅江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