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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好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沅江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2-11-06 13:17:16

  关于开好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沅组联〔2012〕5号

  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好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科局级单位领导班子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紧密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建设实际,研究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开好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部署,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要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和辅导报告相结合,提高学习实效。

  (二)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党代会代表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

  (三)深入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要认真组织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充分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提醒,加深共识,增进团结,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四)深刻自我剖析。领导干部本人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开展自我剖析,撰写书面发言材料。要重点剖析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二、紧扣主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

  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

  (一)突出自查自纠重点。要对照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论述,在保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方面找差距、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要对照检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的情况;检查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干部群众反映最突出问题的情况;检查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情况;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及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剖析检查要全面深刻、触及思想和灵魂。

  (二)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领导班子及个人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征求意见时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止和纠正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详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要正视问题,剖析根源;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要避免简单地以会前谈心代替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三、注重实效,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一)认真进行整改。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个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会后,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限时进行整改。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年终工作总结,专门听取领导班子及成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限期改正。

  (三)及时通报情况。对制定的整改落实措施和上一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

  四、加强指导,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

  基层党委(工委、党组)成员至少要参加一个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各自联系点的民主生活会。请各单位主动与市级领导联系,确定具体会议时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也将派人参加。各基层党委(工委、党组)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党员干部和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对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测评等做法,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促进领导班子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会上对照检查、会后整改落实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可安排在第四季度召开,最迟不晚于2013年第一季度。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后,应提前7天书面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会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的复印件、会前征求到的干部群众意见材料、班子及个人的剖析材料、整改方案、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综合报告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中共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

  2012年9月28日

来源:沅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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