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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决定综治维稳工作的成败

来源:沅江新闻网 作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伏初 编辑:redcloud 2012-11-06 21:33:12

  按照市委的安排,7月27日-8月3日,我们远赴上海经济圈重要新兴工商业城市——昆山考察学习。期间,我们系统的听了几堂专家教授的讲课,与当地政府的领导同志多次进行座谈,现场调研了该市行政机构、工业企业、社会事业、商贸旅游等,被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兴旺的民生事业,和谐稳定的大局所折服。同时,作为政法工作者,我更多地了解了该市政法工作情况,启发很大,昆山的经济建设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离不开政法部门强有力的保驾护航。就这次昆山之行,我想谈一下个人体会。

  昆山是一个有164.7万人口的城市,社会管理难度大。面对这种情况,该市实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职能作用和镇级综治中心、村级“五位一体”综治办排查调解作用,建立“诉调、检调、公调、访调、纪调”五大对接工作机制,及时社排查和调处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期间,该市政法部门创新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信访、维稳等重大事件,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挥各类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最大限度地反映民心民意,有效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在培养政法干部方面,采取一对一帮教,把年青干部充实到一线锻炼,提高能力,突出实绩。绩效考核到事、到人,升迁按成绩排名先后。

  我市政法工作,这几年,特别是近期的一系列举措有效的加强了综治维稳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绩,维护了地方的和谐稳定。我们也有一支业务能力强、素质过得硬的政法队伍。但目前的形势仍然不是很乐观,复退军人、民办老师等群体诉求不断;涉法涉诉案件居高不下;非访、闹访、缠访者依然存在,这些给我们的综治维稳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我想,其症结就是我们的工作仍然不够细致、不能及时到位。一是基础不牢。目前,我们在全市所有乡镇村设立了群众工作站,但投入不大,建设力度仍然不够。城区治安防控系统也存在死角,没有覆盖全城的治安电子摄像监控。乡镇警力配置仍然不够。二是底子不清。目前,我们摸清了全市28个主要涉法涉诉群体,建立了相关台帐,仍然存在维稳死角,台帐也缺乏流动性,没有及时更新。三是配合不力。部分单位在出现突发性事件的第一时间里,不是主动接受任务,主动靠前处置,而是想方设法推卸责任,认为维稳是政法部门的工作,与已无关;在处置过程也是手脚迟钝,畏难不前,不主动配合,整体合力不强。四是稳控不灵。“七一”建党九十周年庆,我市专门召开了会议,部署了工作,任务也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一把手头上,但有重点监控人员脱离视线。这说明我市对重点监控人员的稳控工作仍存在漏洞,仍然有不到位的地方。

  昆山市历来十分看重政法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把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重心,着力打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十二五”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政法工作也面临着机遇与调整并存。要深刻理解建设“幸福沅江”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上级对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自觉细化分解政法工作工作任务,放在建设“幸福沅江”的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让人民群众从政法工作中真正感受“幸福沅江”。

  第一,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把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作为各项政法工作的根本指标,全面推动政法工作新发展。要把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改善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服务幸福沅江建设的“重头戏”,贯穿于“十二五”时期综治维稳工作全过程。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社会管理、维护稳定、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四项创新”水平上实现大提升。

  第二,细致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也是做好维稳工作的成功经验。我们不但要定期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全面、深入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更要有长期流动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法,把矛盾排查工作深入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群体、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时段,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特别是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认真倾听民声、了解民情,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排查筛选出的可能影响我市稳定的问题要快速逐一建立工作台帐,逐一明确稳控安保责任牵头人员,逐一制订化解措施,及时化解。

  第三,突出重点群体的稳控。目前,我市主要诉求群体有28个。对于这些群体,一方面公安国保部门要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切实掌握各类内幕性、行动性信息,及时预警,做到“情况明了、未动先知”,掌握化解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员队伍作用,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的不稳定苗头和重点对象具体活动情况,以便组织分析研判,及早做好相关化解稳控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各类群体的重点人员,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加大疏导化解工作力度,明确责任领导,加强政策宣传和感情沟通,压缩其活动空间和影响力,一旦发现其有组织策划集访等活动的情况,要及时组织进行教育训诫,加强教育转化,切实做好部分重点诉求群体的稳定工作。

  第四,开展社会救助。民心和顺,社会和谐稳定是政法工作的最终目的。加大对生活条件差的主要涉法涉诉人员救助,不失为稳定大局的一剂良方。进一步摸清各类诉求群体中生活困难、生存条件差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慰问救助。对提出合理诉求的部分重点人员,要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体现党委、政府的关心,温暖部分诉求人员人心,凝聚人心,减少不稳定因素。

  第五,落实维稳责任。进一步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把交办的28个群体稳定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头,主职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动手解决,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教育疏导到位,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处于视线之内和可控范围,严防重点人员在赴省进京上访。多与一些信访、维稳工作的重点对象进行思想沟通,感情交流,并结合开展大慰问、大走访、大接访活动,因人因事解决一些情理之中、法理之外的实际问题。对因工作不作为、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等导致发生重大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必须坚决追究到位,做到发生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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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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